2009年4月10日 星期五

關於色情和18禁遊戲:從最近的社會新聞說起

最近,台灣新聞報導有婦權團體行文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和經濟部檢舉,日本描述「性侵害」的軟件竟可以輕易在拍賣網站上找到。這個婦權團體是誰?她們的一貫立場是什麼?相信台灣關心社會新聞的人都了然於心。總之消息一出,台灣各大拍賣網紛紛把商品下架自清,但在數天後,還是有人因為上網拍賣18禁遊戲軟體而受池魚之殃

今天我想要說的,不是政府負不負責,18禁軟體該不該在台灣存在的問題。畢竟在台灣,18禁遊戲軟體的存在,尤其是網路傳播的時代中,已經是一種既定的社會事實。

我要談的,是我們應該要如何,用什麼態度,去面對18禁(色情)遊戲?

首先這種問題,大略很多人都要定義,什麼是18禁,什麼是色情?

翻開早期的文獻,大多把色情視作一種「物化女性」或「使女性屈從」,進步一點的定義是把色視為「性暴力」的一種表現手法。或是含有屈辱,暴力成分的性愛描寫。

但問題來了,試問一些純愛風格的美少女遊戲,沒有暴力成份,但其中仍有性行為的?或是BL遊戲裡只有男男同性描寫的,沒有女性物化的,那個就不叫色情了麼?

對照今天媒體流通的現象,ACG題材的種類,電玩的發展,這種「古典」的定義可說是很難站得住腳的。研究到後來不得不承認,「色情」,「18禁」,「性暴力」或「暴力」是很難得出一個劃界線式的定義。相反的,它應該是一種流動的,不確定而且充滿各種鑲嵌可能性的形式。

今天比較先進的研究學者,會把色情視為一種存在於社會中的「文化現象」,他們對於色情和性的看法也較趨開放,不易有預設立場。我認為這種觀點,才能讓各方立場的人們有一個討論基礎。

而在這個基礎上,「色情是什麼」事實上不是一個重要的議題。其原因之一,傳統討論上的「定義」,就是要討論出一個「結果」,但在網路資訊社會,一個結果並沒有什麼幫助。我這麼說不是看不起傳統的社會研究,而是以網路角度而言,一個結果聚焦式的定義,對於看待多元的題材並沒有多大幫助。

其二,「色情是什麼」不應該是討論的終結,相反的應該是一個新的討論的開始。它應該是一個手段,一個通道,一個真真正正的「認識論」。

其三,「色情是什麼」的討論,傳統上有很多是為了扼殺色情或查禁而發展的。但這種角度違反了把色情視為一種「文化現象」的立場。我今天若要看色情媒材的多元發展,當然不可能站在一個查禁的立場了。

現在言歸正傳,正式來談談我所認為,我們這一代人和下一代人,對於色情應有的健康看法。

在台灣,出版法的廢止過了十多年了,出版市場
的自由化和正常化也發得差不多了,但色情仍然被視為一種「地下」文化,或專屬於小圈圈裡的樂趣。

最大原因在於刑法裡的規範,把色情視為一種猥褻。(刑法的發展是小弟的論文內容,在此也先跳過不談了。)第二個原因是台灣人對社會
風化還是有一定的顧忌。

我記得最近「網拍有賣性侵遊戲」新聞出來的第二天,PTT實業坊有個網友說,他老媽和家人看了新聞直呼「變態」,只有那網友
在心裡暗念:對不起,你的兒子是個變態,因為那遊戲我在大一就玩過了。

這種上一代和下一代間對風化的看法,或是說,上
一代對下一代於色情文化上的壓制,是色情之所以「地下」化的原因。

我得說這種地下化的風氣,並不能發展出一種健全的社會,一個文化長期只能在「地下」發展,這個社會要不是保守,就是一個道德教條嚴明的社會。

但台灣真的是個保守的地方? 

不,我認為不是的。台灣現在是一個半保守又半開放,一半踏門內,一半踏在門外的社會。我相信台灣的各位只要看看下面這張圖就明白我在說什麼了。


一方面,少部份的人都在說這種事看不得,玩不得;另一方面,大部份的人都在看,都在玩。這也是為何婦權的說法不能代表社會大多數人的立場,徒然成為一種獨角戲。在她們的說法上,在保護兒童的立場,這種遊戲是該要禁絕的,以免成為犯罪的教材。

但問題是,這種遊戲本來就不是做給兒童玩的,遊戲的內容也沒有真實的兒童或少女受害,更遑論有人玩了或看了就會去路上強拉少女或真的尾行入宅。

而且這種遊戲事實上扮演了一種社會壓力閥的角色,工業資本主義社會裡朝九晚五的人們,在忙碌憂勞的生活中需要放鬆的出口。


若我們可以接受中年人看購物台展示女性的胴體……。

若我們可以接受下班後在房間裡與隊友槍戰廝殺

那我們為何不能接受在房間裡,只經由我們的電腦螢幕去滿足我們的幻想?

承接我前面說的,色情作為一種文化現象,我們和我們所要教育的下一代,是要去認識它?還是要禁絕它後,再虛假的說服,它們並不存在?

做個比喻,生物若要繁昌榮盛,就要不畏各種環境裡的影響,哪怕是惡劣的風雨都是成長的滋潤。若要只培育溫室的花朵,那麼一輩子裡只能在花盆裡,不能伸展枝葉,向下紮根。

要做的應該是讓人們知道色情裡的內涵,它可能代表了什麼產業?可能代表了哪一個社群裡的文化?可能在性教育上能有什麼樣的貢獻?

這種對「可能性」的開放態度,才是我們應該要追求的價值。

後記:
本來這裡好像不該貼這麼沈重正經的東西,但論文忙裡偷閒中,看到新聞又有感而發,請各位不要見怪。


3 則留言:

  1. 從別的撲友那邊看來的,現在是"道德治國"啊,看起來很讚,但其實就是沒法治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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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一個室友也跟我說新光華商場是專賣店,不過我從來沒進去過。

    能說什麼,基本上在台灣,衛道人士就是正義,只要違反他們所謂的善良風俗,你就是敗壞社會風氣的一份子。

    好你的社會風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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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路過~

    要禁色情,那是不是連增產報國也該禁一禁...?_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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